车辆购置税,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我们在买车时缴纳的一部分费用,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
那什么是车辆购置税呢?
2016年12月1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136号)。
政策要点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前世今生:
1、税种建立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车辆购置税,确定了车购税的税率为10%。
至此,由交通管理部门征收十五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被国税部门的车辆购置税所取代,这标志着我国税收体系中一个新税种的建立,是我国全面实施“费改税”的一个重要侧面。“税”比“费”具有更加规范的特征,附加费改为车购税,增加了征收的严肃性、透明度,保证了税款专款专用,大大避免了坐支挪用的可能。
2、减半征收优惠
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这是由于2015年汽车市场陷入寒冬,自当年5月起,已经出现连续4个月产销量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此举有利于促进调结构扩内需,给当年疲软的汽车市场注入一针“强心剂”。同时,对小排量汽车减半征收车购税也是国家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一项举措,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恢复法定税率
2016年12月1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136号)”,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即汽车销售形势逐渐平稳。
相关注意事项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若购买的1.6升小排量汽车计税价格为10万元,则应缴纳10000元的税款。
征收车辆购置税是以购车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根据购车发票开具日期,要在60个自然日内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哦!
提醒大家记得“按时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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