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汇算清缴的六项便利措施,您了解吗?

为有效降低居民企业纳税人的办时间和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服务的便利度和纳税人的满意度,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外,上海市税务局还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过程中,推出了“三简化三优化”的便利服务新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事项:
简化纸质报表报送要求
原办理方式:
企业汇算清缴申报除电子申报和采集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外,还需递交纸质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
2017年度汇缴办理方式:
使用CA认证且采用网上电子申报方式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无需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
事项:
简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备案要求
原办理方式:
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需要在汇算清缴前先到税务机关备案,提交相关资料。
2017年度汇缴办理方式:
采用“自行判别、预先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纳税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享受优惠事项,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备查资料。(除软件、集成产业电路企业优惠外
事项:
简化资产损失申报事项办理要求
原办理方式:
企业涉及资产损失申报,汇算清缴时不仅要填申报表,还需要报送一系列纸质资料
2017年度汇缴办理方式:
涉及资产损失的企业,只需要填报相关资产损失申报表,相关资产损失的证明材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事项:
优化软件、集成产业电路企业优惠管理
原办理方式:
企业可以网上备案,但仅是预备案,相关资料还是需要送办税大厅,由税务机关转送其他委办。
2017年度汇缴办理方式:
全面推行软件、集成产业电路企业资料的“网上采集”,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登陆,按照提示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中相关模块上传电子资料后完成资料的提交, 不再线下采集和收取资料。
事项:
优化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采集方式
原办理方式:
企业在汇算清缴申报过程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只能逐个数据项依次填报。
2017年度汇缴办理方式:
在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软件中增加财务会计报表导入功能,使财务会计报表的填报支持Excel模板导入功能,减少纳税人填报用时。
事项:
优化引导式申报服务
原办理方式:
在汇算清缴申报软件中,仅对相关数据项设置了填报提示功能。
2017年度汇缴办理方式:
提供多层次引导式申报服务:一是对接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变化要点,对数据项提示信息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完善填报提示功能;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试点推行表单式引导申报,辅导企业按照整套申报表计算的顺序逐张完成相关表单的填报,提高纳税人填报效率;三是在申报软件中增加“学习中心”功能,供纳税人在报表填报过程中随时查看相关的热点政策辅导及软件操作说明,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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