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2月1日上午,市新闻办在长宁区税务局召开了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通气会,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俊珅出席了会议,全面介绍了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的主要内容。
作为2018年上海税务推出的第一件办税实事,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断改善本市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服务于1月31日正式全面推行,将新办企业从工商登记信息确认到发票领用涉及的10个涉税事项流程,在原来最少3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压缩至当天办结,把原来企业“多次跑”转化为“只跑一次”。
新办企业办税效率的大幅提升,其背后是税务部门自我加压、内部挖潜所做的创新突破。李总表示,推出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就是以提高企业体验感、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变化不仅体现在录入信息的减少、业务流程的整合上,更添加了不少纳税服务的创新,包括委托工商部门在发照窗口向纳税人发放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告知书,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开辟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并设置专窗,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引导式填表与智能整合功能等诸多人性化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市税务部门将对接市政府“一窗通”企业开办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实时发送、实时获取”。在跨部门信息实时交互基础上,打造“大并联”模式的工作平台,推进智能式自动办理,为实现本市名称预核、注册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保登记等跨部门企业开办事项加速办理作出更大贡献。
附:新办企业10个涉税事项
1.工商登记信息确认;
2.办税人员实名信息认证;
3.划分主管税务所;
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5.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6.税、费种及其他认定;
7.开通电子申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账户;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9.发票票种核定;
10. 税控设备初始发行。
完成上述事项后,新办企业即可领用发票。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日办结纳税人告知书
一、新办企业按下列原则到指定的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1. 银行、保险、国家级要素市场、海洋石油企业由市税务三分局负责征管;
2. 本市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3. 其余由证照上地址所属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经实名认证且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可在受理当天办结全部10个税务初始化事项,企业只需一次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可领取税控设备、发票及相关涉税文书。新办企业申请“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 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
3. 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4. 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三、“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将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您在税务窗口的往返次数和排队时间。您只需登录上海市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www.tax.sh.gov.cn),根据页面上的提示进行在线办理。事项办结后,我们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您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理结果,您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
3. 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专用章;
4. 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需要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5. “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我们将当场发放办理结果。需要当天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即至税控服务商购买税控盘,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盘初始发行而后当场领用增值税发票。
四、如在办理涉税事项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问您进项详细内容的解答。